章丘正在严查!这事千万别做
从“头”开始!
对这种违法行为将持续整治
一起来看看吧
【原文如下】
总有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
佩戴安全头盔这件事
不予重视 心存侥幸
被交警拦下时
还万千借口
着急出门,忘戴了。
戴上就压坏发型了。
我骑得又不快,不戴也不会有事儿
拐个弯就到家,两步路,不用戴。
现在
这些不再是不戴头盔的理由

《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山东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办法〉的决定》已于2025年7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,并于即日起施行。
第五十六条中规定:
驾驶非机动车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并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驾驶或者乘坐电动自行车时,规范佩戴安全头盔;
第六十九条中规定:
有违反本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,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。
戴好安全头盔
不是为了应付检查
而是为了自身安全
当交通事故发生时
头部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
我们通过模拟实验
直观地看一下
“戴”与“不戴”的区别

▲未戴头盔的西瓜

▲佩戴头盔的西瓜
事实证明
在巨大冲击力下
关键时刻戴头盔可以保命
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
济南交警持续开展对驾乘电动自行车
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整治
处罚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宗旨
济南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
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
务必戴好安全头盔
珍爱生命从“头”开始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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